为推进花溪区涟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花溪区涟江河道治理工程”的有关环境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花溪区涟江河道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花溪区
三、建设项目概况:工程治理河道长19.966km,采用新建防洪护岸、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治理,两岸新建防洪堤20.2091km。本项目建成后对改善水环境及自然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涟江自然水生物的生存,改善工程区内生态环境,同时也保证工程区内经济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下一步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花溪区青岩镇杨眉村杨眉水库管理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湘宁 (略)
通讯地址: (略) 花溪区云上村贵大南苑住宅小区13栋1单元5层3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 (略) 络链接:http://**_0712/602.html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