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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 | 基本措施 | 目标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
1 | 对意向项目进行考察,召集召开项目预审会;客商接待 | 赴企业所在地进行考察;召集发改、经信、国土、住建、生态环境分局、招商等部门召开项目预审会;接待客商,洽谈项目 | 通过考察,深入了解企业意向、企业实力、企业运营等情况;通过项目预审会,对拟落户舒城项目在环保、土地指标、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准入门槛把关;通过接待,与企业就意向土地、厂房,投资规模,投资强度,预期产值税收等进行深入洽谈;多部门集中论证,探讨一事一议项目在我县落户可行性 | 招商中心招商股 | 县经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2 | 对签约未开工及开工缓慢的重点项目进行调度 | 定期去项目现场查看,梳理签约未开工项目清单,每2周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 | 月底前完成 | 招商中心综合股 | 招商中心 | |
3 | 省市系统项目上报 | 确定开工项目上报 | 月底前完成 | 招商中心综合股 | 招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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