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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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化工设备生产及环保技术开发推广项目 | 河北 (略) | 河北体旅 (略) | 邯郸冀南 (略) 7号富康智造未来城A15-13号厂房 | 项目购买富康智造未来城标准化厂房一间,总建筑面积1370.49m2,其中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00m2,厂房总建筑面积1070.49m2,厂区建有办公区、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计划投入二保焊机、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共计78余台/套;预计年产2500吨钢结构架;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5%。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①切割、喷砂、打磨和焊接废气由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其它)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2.47kg/h)。②刷漆、晾干废气采取密闭刷漆房设置负压管道收集,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70%;*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20mg/m3)。③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2.0mg/m3、*苯≤0.6mg/m3、二*苯≤0.2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在排气筒去除效率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非*烷总烃、*苯、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苯≤1.0mg/m3、二*苯≤1.2mg/m3)。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厂区不提供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富康智造未来城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提升泵站(正在建设中)排至马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泵站未建成之前,由罐车运至马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马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50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25mg/L)。3.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厂房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加装隔声罩、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南、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限值要求,即昼间55dB(A)。4.固废。①一般固体废物:金属废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焊渣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存放区,外售处理。②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漆桶、废切削液桶、废稀释剂桶、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