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201略NOC信息园区B1办公空调更新改造项目 创建时间日期: ## 15:12:50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15:1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17:00:00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略NOC信息园区B1办公空调更新改造项目,招标编号:SCZB ## ,招标人为略X分公司,略有限公司。略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略条件,略,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略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信息园区略管大楼,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12000m2,建筑高度17米。本次项目为XNOC信息园区B1办公空调更新改造,需更新的设备位于监控大厅屋顶。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风冷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4台,其中冷(热)风型风冷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2台,全新风型风冷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2台(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应由投标人负责供应,略人时间要求,分4略,设备搬运及吊装由投标人负责)。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略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0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X、X、X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略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略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制造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也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略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通过略审计的2018年#月#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X、X、X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制造商需针对投标产品采用略销售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X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
2.1.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及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1.7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2.1.8制造商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1.9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技术支持及国内外成功工程案例,2015年以来在国内不少于3个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1.10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需具有生产许可证,略范围内。
2.1.11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第三方监测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略或其他电信运营商X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略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略指的投标略代理的制造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制造商(2018年#月#日-至今)同类产品(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等)至少3份,累计金额须达到26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略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X时间,下同),略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携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制造商必须使用代理商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10)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技术支持及国内外成功工程案例,2015年以来在国内不少于3个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1)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需具有生产许可证,略范围内。
(12)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第三方监测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 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市X区X路500号1略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略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X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X市X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卫顾斌
电话: ##
电子邮件:weigubin@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X市X路500号17楼
邮编: ##
联系人(业务):闾冀、李欣怡、邬冰羽
电话: ##
电子邮件:shtxzbgs@ ***
略:略( ## )
银行账号: ##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