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89号北京丽京花园3-26幢1至2层2-1住宅及3-32幢1层2-1车位
挂牌日期:2022-11-03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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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89号北京丽京花园3-26幢1至2层2-1住宅及3-32幢1层2-1车位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江西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朝阳区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1-0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6.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