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略) 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季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机构、建立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制定下发《 (略) 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略) 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分别负责本科室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 (略) 区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填写《 (略) 晋宁区民政局发文签办单》,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审核,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自查清理情况
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我局对2024年7月-9月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均不存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现有文件的政策措施中不存在有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指定交易的内容。
9月10日,已将2024年三季度开展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情况晋宁区 (略) 进行了对外公示。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下步工作措施
今后工作中,我 (略) 区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略) 晋宁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09-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