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湾区三灶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三灶镇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金三公事〔2024〕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10-*-04-05-*)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灶东咀片区和草堂区域末 (略) 混错接整治、合流制排水改造和管渠清理疏通、管道病害点修复、新建雨水管道及兼顾消除局部内满水浸点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6114.*元,其中建安费526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9.*元,预备费291.*元。建设资金由三灶镇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金湾区委办(区府办)文件呈批表》(文件编号A*);
(二)《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32号);
(三)《工作会议纪要》(珠三建字〔2024〕1号);
(四)《关于三灶镇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三投〔2023〕112号);
(五)《关于三灶镇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六)《关于三灶镇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珠金农农水函〔2024〕25号);
(七)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