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八发改农经投〔2024〕9号
(略) (略) 发 (略) 关 (略) 灵峰镇和平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灵峰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报来《关于审 (略) 灵峰镇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深入学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同时发挥以工代赈中央投资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功能作用,同意建 (略) 灵峰镇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灵峰镇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灵峰镇和平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灵峰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 (略) 5000米,道路宽度3.5米;新建挡土墙8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工程、防护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为386.*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34.*元(含发放劳务报酬76.*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22.8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为11.*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
(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 (略) ,八步 (略) 。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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