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保安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无锡商业 (略)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0: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臧允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 | ||
采购单位 | 无锡商业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8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云龙区七里沟淮海食品城饮食文化村B‘3号楼1-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臧允楠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BZDL-G2024-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17页:
(1)项目负责人(8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①具有中级保安员证的得2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证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②具有中级消防设备操作员证的得1分,具有高级消防设备操作员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略) 级(含)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表彰、奖励或其他荣誉称号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④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得1分。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安保人员资质(除项目负责人外)(11分)
①拟派驻项目的保安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保安员证1-5人得1分,6-9人得2分,10人及以上得3分;②拟派驻项目的保安员(除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保安员证外,同时还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备操作员证的加2分/个,最多得6分;③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现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8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 具有中级保安员证的得2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证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② 具有初级及以上消防设备操作员证的得2分。 ③ (略) 级(含)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表彰、奖励或其他荣誉称号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④ 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得1分。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安保人员资质(除项目负责人外)(11分)
①拟派驻项目的保安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保安员证1-5人得1分,6-9人得2分,10人及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②拟派驻项目的保安员(除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保安员证外,同时还具备初级及以上消防设备操作员证的加2分/个,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无锡商业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09号
联系人: 华伟锋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湖 (略) 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
联系人:郭威、臧允楠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威、臧允楠
电话:0510-*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