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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合格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 (略) 新城集中供热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第二款第2.3条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预定工期为355日历天。 现变更为:第二款第2.3条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预定工期为355日历天。 2.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安定区霸陵街阳光馨苑-B区西北侧约220米 联 系 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安定区小北街文昌巷44号 联 系 人:苏荣丽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