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央储备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举办本次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5年1月10日 10:3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略) 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采购专场”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略) 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1.品种:2024年产小麦
2.数量: #吨,分6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3.质量要求:必须为2024年产小麦,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 (略) 场执 (略) 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小麦国标三等及以上的质量控制指标;水分12.5%以内,最高不超过13.5%(超出13.5%原则上拒收),以12.5%为基数,每超0.1%扣量0.13%;杂质过筛返回,最高不超过2.0%(超2.0%原则上拒收);不完善粒6.0%以内(赤霉率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8.0%(超出8.0%原则上拒收),以6.0%为基数,每超1%扣量0.5%;色泽气味正常;其它指标必须达到国标三等及以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无增量。
4.交易价格:买方散粮到库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起拍价2380元/吨,竞拍减价幅度2元/吨,本专场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用于储备轮入的入库新粮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已销售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 (略) 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手续费。
四、报名方式
1、已成为 (略) 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 (略) 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或自然人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共2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到采购方库点交货。供货方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交货完毕。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由买方验收入库并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支付货款。
2.交货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 (略) 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 供货方如是企业,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供货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 (略) :
吴兆学 #
江苏粮 (略) 场: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传真)025-# (财务部)025-#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5年1月8日
附件三:1月10日中央储备 (略) 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