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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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丽区金钟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区诚锐道(思源东道—金钟路)、二期金丽北道(诚锐道—诚安道)、三区、二期安置房周边)市政配套工程 | 中铁建投(天津) (略) | (略) 东丽区金钟街片区 | 天津欣 (略) | 为促 (略) 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为东丽区经济腾飞奠定坚实基础,中铁建投(天津) (略) 拟投资4个独立项目对“东丽区金钟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区诚锐道(思源东道—金钟路)、二期金丽北道(诚锐道—诚安道)、三区、二期安置房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共 (略) 道路,其中主干路4条,城市次干路4条,城市支路3条, (略) 政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上述道路配套工程,包括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 施工期: (1)废气 采取洒水抑尘、施工围挡、堆场苫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密闭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等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成品灰和沥青;加强机械维修保养,使用优质燃料油,严禁使用劣质油料;开挖土方随挖随运,临时堆放采取苫盖;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等。 (2)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采用隔油、沉淀处理,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采用采用沉淀处理后,重复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严格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 (3)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使用密闭车辆运输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集中存放地点,并采取苫盖措施;生活垃圾定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制定合理具体的施工规划,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附带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开敏感区域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 在临近环保目标处施工时应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两侧环保目标的影响。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使用的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加的现象发生。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 (略) 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运营期: (1)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加强绿化;道路两侧新设置绿化带优先选取本次易存活的树种,树木种植应采取科学方式确保成活。路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保障雨污水管道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定期维护雨水口;采用绿色、环保融雪剂,或者机械清雪,加大路面清扫频率和路面管理工作。 (2)噪声 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机动车监管。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声环境保护等需要,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限速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向社会公告。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传播途径噪声削减措施:绿化带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规划的绿化带宜与地面交通设施同步建设。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维护。 公路、城市道路宜选择合理的建设形式。建议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 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 合理规划敏感点:建议规划部门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为保证建筑室内的正常使用功能要求,建议道路两侧应优先规划为商业服务用地,规划住宅楼应尽量远离道路布置或布置在二排建筑区域,或将卧室远离临路一侧布置,在侧分带、绿化带种植冠大、荫浓、降噪效果明显的乔木,并在运营期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以减低交通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隔声设计、检测、验收等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 | 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