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资格后审)1、 (略) 市 (略) 建设的 (略) 市 (略) 迁址建设-配电室及电缆线路工程已经 (略) 市 (略) 区发展改革 (略) 批准建设,文号:贾发改经贸复【2016】9号文, (略) 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施工 投标。2、 (略) 事宜。3、工程概况3.1、工程地点: (略) 工地3.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300万元。3.3、招标范围:配电室及电缆线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3.4、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4、本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 * 级或以上资质;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5.3.6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 (略) (略) (略) 或 (略) (略) 行贿犯 (略) (网站地址为:http:/ *** 1/),开具本单位 (略) 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略) 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5.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 (略) (略) 签发的 (略) 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11月至20 (略) 保部门出具的由投 (略) 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 (略) (略) 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打印)。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略) 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 (略) 市 (略) 建 (略) 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 (略) 开标会议签到时, (略) 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 (略) 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万 元。收款人: (略) 市 (略) 建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 (略) 市 (略) 建 (略) 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 (略) 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 日至 * 日 。 本工程招 (略) 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 日17:00前内登 * (略) 建 (略) (http:/ *** )下载。 (略) 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 日17时前向通过 (略) 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 *** )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 (略) 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0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9分d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 (略) (略) 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3、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分三年支付,按4:3:3方式付款。11、招标人地址:徐 (略) 区新夏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秦琦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淮海西路2 (略) 1406室联系人:曹恒 电话: *** 徐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