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 (略)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 (略) 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决定 (略) 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略) 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1月20日,下午14时。
三、听证会地点
(略) (略) (略)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 (略)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 (略) 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主。
六、听证会代表范围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发改、住建、各镇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
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月10日15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 (略) 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 峰 联系电话:#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附表:
参 (略) 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 性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申请理由 | ||||
相关工作经历或企业经营范围 | ||||
申请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 (略) 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