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15日, (略) 集团(新疆) (略) 委托,新疆恒泰职业 (略) 承担了“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
(2)建设单位:管网集团(新疆)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芨芨湖-了 (略) 起自芨芨湖产业园芨芨湖首站,线路向东南在木垒县东侧翻越天山,之后向东南到达西气东输了墩末站。
(5)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芨芨湖-了 (略) 长度约250km,管径为D914mm,配套建设场站及阀室。
(6)建设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管网集团(新疆) (略)
联系人:饶工
联系方式:099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评价单位:新疆恒泰职业 (略)
地址: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曲扬街418号办公楼十四层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991-*
Email:*@*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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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管网集团(新疆) (略)
2024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