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 (略) 年产*片硅研磨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 (略) 年产*片硅研磨片项目 | 洛 (略) 与乐天街交叉口中南高科智能装备创新港18栋 | 洛阳 (略) | 河南佳蓝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洛 (略) 与乐天街交叉口中南高科智能装备创新港,租赁园区闲置厂房建设年产*片硅研磨片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7.*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胶合剂配置、粘棒和脱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椎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 (略) (略) 最终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内现有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间接排放标准及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硅粉、废硅边角料、废钢线、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胶瓶、废胶、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及危废排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