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
2.2招标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加高声屏障项目声屏障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3建设地点: (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4年5月20日,计划竣工:2024年7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 (略) 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吉林省住建厅、 (略) 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 (略)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