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亭湖区审计局因工作需要就该单位室内LED全彩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 购 人: (略) 亭湖区审计局
2、项目名称: (略) 亭湖区审计局室内LED全彩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元。
4、项目内容: (略) 亭湖区审计局室内LED全彩显示屏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项目地点: (略) 亭湖区审计局十二楼会议室( (略) (略) 55号)。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7、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请各供应商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行政事业单位LED全彩显示屏设备采购的项目业绩。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1、发放时间:自询价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注: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亭湖区 (略) —区审计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发放方式:询价文件在“城市亭湖区 (略) —区审计局”上免费下载(http://**)。
3、本询价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元),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供应商请于2021年 3 月18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 (略) (略) 16楼会议室( (略) 亭湖 (略) 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6层)。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整(¥:2000),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等其他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授权委托书和履约保证金交款 (略) (略) 退还(无息)。
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以转帐 (略) 汇形式汇转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采购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安装、调试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六、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 (略) 亭湖区审计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略) 55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亭湖 (略) 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监督电话:0515-*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