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做好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252号),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名单见附件),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8日至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 (略) 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表 (略)
电话及传真:0951-*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8号
2.宁东管委会 (略)
电话及传真:0951-*(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宁 (略) 7号企业总部大楼11层1116室
附件:
宁东基地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