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贾汪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8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
联 系 人: 李贺 余纯永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超越大道北侧,中燃地块西,电电产业园C区以东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4月1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在江苏徐州工业园区超越大道北侧,中燃地块西,电电产业园C区以东建设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5000套(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来自切割、抛丸、焊接、喷涂废气。其中,切割废气和抛丸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口DA003颗粒物的排放情况为1.65mg/m3(0.0095kg/h);焊接烟尘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密闭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口DA004颗粒物的排放情况为0.173mg/m3(0.002kg/h);喷涂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口DA005颗粒物的排放情况为0.54mg/m3(0.032kg/h),VOCS的吸附排放情况为1.028mg/m3(0.062kg/h),脱附燃烧排放情况为7.92mg/m3(0.079kg/h),排放口DA003、DA004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颗粒物(20mg/m3、1kg/h);排放口DA005满足《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7-2021)中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颗粒物(10mg/m3、0.6kg/h)、非*烷总烃(50mg/m3、1.8kg/h)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车间生产过程中喷涂未收集的颗粒物和VOCS,为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取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产生工位上方设粉尘集气罩,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根据同类企业类比调查,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7-2021)表3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近几年, (略) 已采取“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防、管、控、治”机制, (略) 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得到一定改善。本项目采取了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的可行措施及排放方式,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和学校等敏感建筑,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新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较小,在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平衡,且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因此建设项目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噪声,主要为激光切割机、数控机器人火焰切割机、数控铣边机、数控双面落地镗铣加工中心、数控折弯机、数控加工中心、气保焊机、喷枪、闭合悬挂锁链、风机等生产设备. 为进一步减小项目噪声影响,针对项目特点,建设单位采取了不同的噪声防治措施,首先是先从声源上进行有效控制,其次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厂区已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a.从声源上控制,加工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生产设备均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动力设备采用钢砼隔振基础,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 b.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间,远离厂界,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c.加强管理: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d.在设计及安装中根据不同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 e.消声、减振措施:主要噪声设备还应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对车间排气筒的室外风机采取消声器降噪。对水泵电动机安装消声器,水泵采取隔振和消声措施。 本项目距敏感点较远,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夜间噪声值小于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焊渣),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废劳保、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催化剂)等。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废劳保、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催化剂等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各种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公 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附件:徐州 (略) 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