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HJ/T394-2007)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期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现已完成,现公开对验收调查报告、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 (略) (原 (略) 政局)
建设地点:阳山县 (略) 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2024年12月27日止(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