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压力,全面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127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新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批复》(新政函〔2020〕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 (略) 场实际情况,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大新县公租房租赁补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63.com
2.通信地址:大新县桃 (略) 110号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771-*
附件:《大新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办法(试行)》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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