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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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前区智泉街北、 (略) 山大街南、聪慧路东 | (略) | (略) (略) | 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 * 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4台 * 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3用1备),配套配浆房、脱硫泵房、氧化池等辅助工程,煤场、渣场等储运工程以及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 1.废气: (略) 理采用麻石水膜除尘系统(除尘效率 * %)+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除尘效率 * %),总除尘效率为 * .4%;脱硫采用氧化镁法脱硫工艺,每台锅炉设置 * 台脱硫塔,脱硫效率 * %;脱硝采用PNCR脱硝工艺,脱硝效率 * %;脱汞采用烟气脱硝+麻石水膜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的 (略) 协同控制,总去除效率为 * %。4台锅炉合用1根 * m高烟囱,颗粒物、 * 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4)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煤场、渣场设 (略) ,输煤系统封闭,氧化镁配浆密闭操作并设置喷雾系统,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略) 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有软化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除尘废水、脱硫废水、除渣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用于脱硫、除尘除渣用水;除尘、除渣废水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用于地面冲洗;地面 (略) 蒸发损耗,不外排;脱硫废水外售硫酸镁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 (略) (略) 理。 3、固废: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渣为 * 般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资 (略) 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 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于 * 年9月1日 (略) (略) 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 次信息公示; * 年 9月 * 日至 * 日建设单位 (略) (略) 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共计 * 个工作日。 * 年 9月 * 日至 (略) 进行公示,共计 * 个工作日。 * 年 9月 * 日、 * 日在《环球时报》 (略) 了两次报纸公示。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