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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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 | ||||||||||||||||||||||||||||||||||||||||
招标内容: | |||||||||||||||||||||||||||||||||||||||||
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投资审批(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管理。2.项目建设地点:阜城镇东安大街西,振兴路北。3.服务周期: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止。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3 09:00至2023-05-1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ome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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