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规划双祥村乡村单元(QPJZJY27)02-01地块位于青浦区金 (略) (略) 交叉口,东至农田、 (略) 、西至农田、北至农田,占地面积为*.49㎡。
项目地块一直为农田(A0111稻谷种植),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5类”行业企业地块。
根据《 (略) 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22-2035)双祥村乡村单元(QPJZJY27)图则》,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代码:0901),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建设标准》(*)中规定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为第二类用地。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0月1日施行)第35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 (略) 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当前土壤环境状况, (略) 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立信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依据 (略) 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立信 (略) 项目组于2024年4月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 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未发生过环境污染问题。地块现状为农田,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
(2) 地块紧邻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道路和河道,对地块内环境影响较小;
(3)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存在的企业主要为位于地块外西北侧的农机站和双浜五金厂,均 (略) 规定的“15类”行业企业,根据污染分析得知,对项目地块影响较小。现状存在的企业为农机站,位于项目地块外西北侧,农机站不涉及生产,对项目地块影响较小;
(4) 地块及周边未开展过环境调查工作,无数据参考。根据地块使用历史,项目组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快筛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一个对照土壤采样点位,对0-0.5m范围内土壤进行采样,单点采集一个土壤样品,使用XRF和PID设备进行快速筛查,现场筛查数据无异常,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对本次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无工业企业用地历史,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形。
(3)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田,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但快筛无异常。
(5)调查未发现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紧邻周边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道路、地表水等,未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7)现场调查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
(8)本次调查搜集了政府资料、相关规划、卫星遥感资料以及居民访谈,地块相关资料齐全、可信。
综合本次调查结果,项目地块不存在《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8种情形,无需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