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略) (略) 区三期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 (略) (略) (略) 区三期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卫项管字〔 * 〕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 (略) (略) (略) 区医技用房及复合手术室条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经研究,原则 (略) (略) (略) 区三期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三期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 -01- *** )。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 )。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 * 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一是新建医技综合楼 * 平方米,地上 * 平方米,地下 * 平方米;二是改造原核医学功能用房 * 平方米;三是配套建设室外基础设施以及购置配套医疗设备14台/套。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为 * 万元,资金来源具体项在可研中明确。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项目功能、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 (略) (略) 依据相关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等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 (略) 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 (略) 。
* 年2月18日
年月日
江西省 (略) * 年2月18日印发 |
抄送:。 |
江 (略)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