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延边州校企、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州人民政府与吉林大学、 (略) (略) 科技创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切实提高全州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经研究,现面向全州企事单位征集2024年校企、院地科技合作项目,根据州委州政府对我州未来产业发展的要求,择优给予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4年度内,州内企业与吉林大学、 (略) 在长机构所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的项目、联合申报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未立项项目。
2.申报项目均为非涉密产学研合作项目。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在延边州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等单位。
2.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的研发条件。
3.诚信条件。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内,保证本次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为企业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优先支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返乡创业人才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项目设1名负责人,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年龄在58周岁以下。
2.诚信条件。项目负责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 (略) 罚期内的人员不允许申报;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纸件申报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报书。
(二)合作协议(2024.1.1-2024.11.30期间签署的协议)。
(三)附件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拨款方式。2024年校企、院地科技合作项目资金 (略) 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
(二)申报书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科技伦理要求。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省、州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
(四)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申请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允许申报。
(五)项目申报受理。不接收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六)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有效期的,按2年界定)。
(七)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报送;各县(市)、延 (略) 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好质量关。
(八)项目执行周期。项目执行周期最长2年,企业可根据实际制定项目执行时间。执行时间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202*年*月*日。
(九)资助额度及拨款方式。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略)元,立项当年一次性拨款。
(十)答辩要求。项目单位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
(一)纸件申报书,一式8份胶装成册。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项目审核与推荐。州直单位以公函形式出具本单位推荐项目的书面意见后直接 (略) 申报;县(市)、延 (略) 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 (略) 内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共同在纸件申报书中盖章,并以联合公函形式出具本地推荐项目的书面意见。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连同正式推荐公函(一式2份),报送至延 (略) (略) 。不受理使用文件夹装订或打孔装订的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项目推荐单位要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弄虚作假,要按照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申报时间及其他
(一)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业务咨询电话:赵亚杰 0433-(略)
邮箱:*@*63.com
附件:1.延边州校企(院地)项目申报书
2.延边州校企(院地)项目推荐公函
延 (略)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