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及《 (略) 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民规〔2021〕2号)相关规定,8月2日,我部组建坪山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坪山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入库未满三年的10个在库项目进行了出库评审,对今年新申报且通过初核的2个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了入库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
二、公示期内,各单位及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与我部联系。
三、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依据,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部将按规定予以保密。
附件:1.坪山区2024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出库评审结果一览表
2.坪山区2024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入库评审结果一览表
(略) 坪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7日
(区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地址: (略) 坪山 (略) 8号坪山区政府第三办事处10楼,邮编:*;电子邮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