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略) (略) 委托, (略) 2023—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年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4.1招标项目名称: (略) 2023—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年度服务;
4.2资金来源:自筹。
4.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拟招标建立( (略) 2023—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年度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名录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略) 全年度校内非必须招标的基建修缮工程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及决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技术咨询等);在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实施阶段依据实际项目情况在名录中随机抽选进行项目委托(同一子项目,预算编制单位不再承接该项目审核业务)。
②、全年度校内非必须招标的基建修缮工程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及决算审核项目。
③、入选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任务通知后,1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和采购人对接。
④、预算成果报告要依据国家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制的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的工程,15天内要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若出现较大失误,将取消业务资格,终止合同;
4.4造价服务期限:2023年4月30日—2025年4月29日;
4.5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 (略) 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号文计费标准的80%计取(固定计费比例)。单项目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取。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均按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为收费基数计算服务费,决算审核以决算审定价为收费基数计算服务费。
4.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以及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 |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全国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2、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 比选办法:随机抽取法。
四、 确认及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3 日起至2023年04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 (略) (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10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10时30分;
5.3开标地点: (略) (略) 武夷大道488-122号。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的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略) 网,网址:http://**。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南福路22 (略) 场17幢06号六层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