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 、复工复产时间
根据省、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 * 日 * 时的规定,自2月 * 日(正月十 * )起,我区将按照“企业自查、镇审区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 、复工复产标准
按照《 (略)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企业防控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产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1.形成方案: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成专兼职相结合 (略) * ,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企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工作制度、流程、人员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2.信息告知:全面做好职工信息告知,采用手机微信群、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发布防控相关信息,复产阶段用工原则上以本地工人为主,市外职工尽量延迟来贾,凡来贾市外职工,留观 * 天后方可上岗工作;来自 (略) 、 (略) 、 (略) 等重点疫区的职工,在当地没有解除疫情之前, (略) 工作。
3.健康排查:
(1)“ * 人 * 档”做好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开展全体职工休假期间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徐及前往地点等轨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确诊、疑似和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2)对近两周有外市返贾和与敏感人群密切接触情形的职工,由工业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 * 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在企业内留观的职工,要有 (略) 观察。
(3)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4.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品、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科学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有集体宿舍的工业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无集体宿舍的,要设置独立隔离房间或与属地政府汇报提供隔离用房。
5.职工培训:按照《 (略) 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苏防疫企业防控函〔 * 〕3号) (略) 培训,提升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6.加强消毒:复工前 (略) (略) 全面消杀防护,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 (略) 、职工食堂、职工集 (略) * 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 、审批流程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应向属地政府或功能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产。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产申请:工业企业对照疫情防控 (略) 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向属地政府或功能区提出申请。
2.复工复产审批:属地政府或功能区对 (略) 初步核验合格后,报送区疫情防 (略) 企业防控组审批。
3.现场勘验:审批通过后,由区疫情防 (略) 企业防控组 (略) 审查验收,达到标准后,报区政府批准同意方可生产。
4.随机检查:区疫情防 (略) 企业防控组将采取“ * 不两直”方式对复工 (略) 不定期检查, * 旦发现企业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即责令其停工整改,等整改完成并重新审核通过后,予以再次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前,所有返贾人员须主动申报有关信息,手机关注“ (略) 疾控”官方微信,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