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期)-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项目(生态湿地保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期)-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项目(生态湿地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建设地点: | 项 (略) 主城区东南部(以茂名高新区七迳镇辖区范围为主体,部分为电白区坡心镇辖区范围),共青河主河道上游起点为规划龙吉大道南侧,下游至 (略) 东侧与共青河下游衔接。 |
环评机构: | (略) 藏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包含疏浚河道、修复生态和建设公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河道清污(漂浮物)疏浚工程:在共青河实施清淤工程,涉及清淤河道的总长度合计约为4935.736米,清淤厚度平均0.5米,清淤面积*.6平方米;2.道路交通工程:包括 (略) (宽6米,共约*.50米) (略) ;3.铺装工程:铺装广场总面积*平方米,共有大小不一共26个铺装广场;4.主要建筑、景观构筑与配套设施工程:服务型建筑,公园特色建筑,基础设施建筑与各种公园配套设施构筑物;5.广场绿化工程;6.驳岸生态修复工程:设硬质驳岸与软质驳岸两大类,分布于湖区两岸和共青河清淤河段两岸;7. (略) 、溢流堰、景墙工程: (略) ,3处溢流坝,景墙13处;8.景观桥梁工程:共建设28座景观桥梁和栈道;9.临时工程:施工营地(项目部和施工营地设在项目外的古涌村内;项目内设置4座钢筋加工厂、1处现场试验室,总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 (略) 、堆料场(设置3个堆料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⑴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清淤恶臭。拟采取的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做到100%标准化围蔽,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开挖和回填区域在作业完成后及时压实地面;使用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机械、机动车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弃渣场设置与敏感点保持距离,河道疏浚土及时清运至淤泥临时堆放区进行干化,喷洒环保除臭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卫生间恶臭。拟采取的措施包括: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型规模的要求后经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卫生间恶臭通过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消除。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淤泥堆放固化废水、含油废水和地表径流。拟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于移动厕所自带的污水箱内,定期由吸粪车收集外运至安乐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施工机械修配和冲洗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以及场地抑尘,不外排。清淤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开挖前分段使用钢板围堰止水,待将围堰内水排出后使用长臂*地挖机进行清淤作业,一段清淤完成后再进行下一分段的方式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淤泥堆放固化废水经堆放区溢流进入沉淀区,在沉淀区内静置沉淀达标后通过管道或沟渠引回共青河河道。地表径流经场地四周设置的截排水沟集中收集后,再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场地冲洗以及场地抑尘,超出回用水量达标后排入下游寨头河。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餐饮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安乐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安乐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及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高噪声设备在场地内的布局,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娱乐活动噪声和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公园植被会对噪声将起到隔挡、吸收作用;同时,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设置禁止鸣笛标识牌。项目在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清淤物、建筑垃圾、隔油池油泥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隔油池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河道清淤后的污泥外运至淤泥临时堆放区,干化后淤泥均回用于项目内绿化用地的表土回填。其他区域淤泥和场地清表土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多出的其他场地平整开挖弃土及时运送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填埋区域,封闭式运输,不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妥善堆存,在河道堤防建设等工程就地利用部分建筑垃圾作为填筑材料,无法利用部分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置。施工废水经隔油设备处理后产生的少量油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修剪时产生的废弃树枝和杂草、餐厨垃圾及餐饮废油脂。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垃圾和废弃树枝和杂草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及餐饮废油脂收集后统一交由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环境风险: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及有毒有害物质,最大可信事故为电器、电路等故障导致火灾,火灾造成的次生污染。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护措施主要包括:在公园内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配套移动式干粉灭火器,并设置消防沙箱;电器、电路定期维修、保养;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操作,配备应急保障物资。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