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 (略) 四期改造项目A标段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南靖县 (略) 四期改造项目A标段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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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注册造价师签署(提供签署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报价加盖造价师印章),否则否决其投标。 这个投标报价可以由联合体的注册造价师签署吗?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的签署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造价师。招标文件第八章“商务文件 第三节”的说明内容“本表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编制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编制人签字、盖章是指投标人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由编制人签字即可;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人员编制的,需由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更改为“本表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编制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提供签署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报价加盖造价师印章;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人员编制的,需由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并提供签署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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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判断信用系数时候采用房建 (略) 政信用分?
答:根据《漳建筑函[2024]17号}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规定如下: (略) 企业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为准,若不是联合体投标 (略) 企业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则以建筑工程的信用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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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项目负责人同时 (略) 政两个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是否可以只用拟派一人?问二:招标文件38页写的项目负责人 2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各 1 人(各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配备),这个意思是如果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与联合体单位各出一位项目经理。 但与38页写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冲突,请代理予以明确回答以哪个为准。问三:我司无需联合体参投,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时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是否可以只派1人?问四:请问项目负责人可否由1个同时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担任?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五项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 2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各1人(各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配备)”现更改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只需提供一人,其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应为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略) 政部分需投标人中标后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配备人员,具体人员配备以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招标人对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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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履约担保金额是否为为中标合同价的10%?
答: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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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错误不予修正,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请修改。
答: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更改为:根据闽建〔2024〕9 号文要求调整的事项进行调整。
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3.7④应按闽建办 筑〔2016〕 8 号文、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 做好福建 (略) (略) (即福建省 (略) )对 于建筑施 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 (略) (略) (略) (即福建省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第一章“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中的“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类)[6.00 %《 K <;10.00%(含 6.00%,不含 10.00%)]”更改为“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类)[6.00 %《 K <10.00%(含 6.00%,不含 10.00%)]。”
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略) 政公用工程(各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配备)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更改为“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20日 9 时 00 分”更改为“2024年 11月21日9 时 00分”
本项目原保证金到账时间“2024年 11 月20日 9 时 00 分”更改为“2024年 11月21日9 时 00分”
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领取书面资料地点: (略) (略) 广场2幢1404福建环闽 (略) 漳州分公司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