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件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件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5栋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中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元,购买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5号厂房(包括厂房和附属办公楼)建设年产*件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项目,厂房建筑面积2188.04m2,附属办公楼建筑面积1610.98m2。建设规模:年产*件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一楼设置发泡成型、脱模区,原料储存区,打磨间,模具制作区,辅料储存间,相关辅助间;二楼设置成品置物架区和喷漆房;附属办公楼、空压机房等辅助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小型入料泵、组分灌、灌注喷头、路轨、模具、模具架、切割机、磨底机、自动水性喷漆机、喷漆柜、打包机;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异氰酸聚亚*基聚亚苯基酯(组分A)、聚醚多元醇(组分B)、水性漆、PU发泡油漆、PU漆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脱模剂、硅胶、PVC胶皮。生产工艺:泵料入罐、喷头搅拌、模塑发泡、人工脱模、打磨修整、喷漆、自然风干。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修整打磨在密闭打磨间内进行,产生的打磨废气通过打磨间整体集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厂房外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油漆调漆、喷漆、风干在封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通过对喷漆房整体集气采用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外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清洗废气、模塑发泡废气采用移动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二级小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脱模废气、水性漆废气、模具制作废气产生量少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间接加热废水作为冲厕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至湘江。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PVC胶皮、废发泡塑料、布袋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水性漆漆渣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未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委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