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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 年 (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 * 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培养造就 * 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 大 * 中、 * 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 (略) 署要求,以实施乡村 (略) 战略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切入点,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农民需求,提升培育质量效能,加快建立政府主导、 (略) 门牵头,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市场力量和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紧扣“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 * 大培育环节,实行“初级、中级、高级” * 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创业创新型” * 大类职业农民,加快培育 * 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 (略) * ,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 (略) 乡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 * 步提升,强化乡村 (略) 人才支撑,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 、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乡村 (略) 战略实施要求,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壮大新 (略) * 为目标,重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 (略) 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4个计划,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整体水平。
* 年我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 * )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 * 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乡村 (略) 战略的决定》要求强化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加快建设南丹特色的职业农民制度,争取在职业农民岗位开发、培育制度创新、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研究出台意见办法,确保对职业农民的创业就业支持到位、保险福利水平到位、制度实施保障到位,涵盖职业农民发现、培养、发展全过程,贯穿职业农民培育始终。
( *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结合我县优势主导产业,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根据乡村 (略) 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 * 位 * 体”,初级、中级、高级证书“ * 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创业创新型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
( * )抓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 * 号)要求,遴选推荐农业职业经理人参加由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
( * )加大 (略) 主培养力度。遴选推荐 * 批具有 * 定产业基础,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 * - * 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 (略) 经营者、 (略) 骨干、 (略) 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 * 军人等参加自治区组 (略) 主培养,加强对培养对象的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提高其创业兴业能力,深入开展 (略) 主培养“走出去”模式,加强 (略) 交流,推动共赢发展。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扶持打造 * 批 (略) 主典型。
( * )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以专业大户、 (略) 经营者、 (略) 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 (略) 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为对象,增加农 (略) 带头人、农机手等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对象。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规范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支持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经过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对象库,由其自愿提出认定申请,按程序对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
( * ) (略) 业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分行业开展5类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工作:以粮食生产为主业的种植大户、 (略) 主、 (略) 骨干为培育对象开展种粮大户示范培育;以直接从事蔬菜、水果、烟叶、核桃、油菜、茶叶栽培、初加工、技术 (略) 负责人、 (略) 主、种植大户为培育对象开展果菜茶种植大户示范培育;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农产品初加工人员为主,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加工人才;以具有 * 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农机大户 (略) 带头人(包括业务骨干)为培育对象,开展农机大户 (略) 带头人示范培育;以新型职业渔民(包括水产养殖大户和稻田综合种养大户)和畜牧养殖大户为培育对象开展养殖大户培训。
( * )推进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工作。加强与县妇联的沟通对接,优先遴选巾 (略) 负责人、女性种养大户、女能人、 (略) 主、 (略) 女骨干、 (略) 生作为参训学员,每个班次要有不低于 * %的参训妇女比例或者至少独立举办 * 期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并做好培训任务汇总统计。
( * )实施新型职业农 (略) 动。选送学员参加 (略) 市农广校开展的中级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培训,更新学员的经营管理知识。
( * )深入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依托 (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结合实际,遴选学员参加自治区农业厅统 * 组织开展的 (略) 书记(村委主任)及第 * 书记脱贫攻坚示范培训,开拓思路提升脱贫攻坚组织实施能力。结合本地实际,遴选培训产业扶贫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参训,遴选参训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比例确定约 * %,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助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十)强化培育条件建设树立典型示范。按 (略) 的部署, (略) 局长继续上讲台讲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 * 课,宣传好国家支农 (略) 好政策。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 (略) 库建设,继续认定 * 批新型职业农 (略) ,遴选推介 * 批高水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名师。培训任务要 (略) 倾斜,优先聘请师资库优秀教师授课。
* 、培育对象、类型及遴选
( * )培育对象。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达到 * 定水平且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有志务农、身体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 周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个别特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具有 * 定的经营规模, (略)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收入主要来自农业。
5.具备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按照主导产业摸底调研,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培训需求、政策要求等信息,按细分类型及产业遴选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录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
( * )主要类型。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创业创新型 * 种类型。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 * 定的资源、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有 * 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者,主要包括种养大户、 (略) 主、农业企业经营者、 (略) 骨干等。
2.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 (略) 、 (略)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工人、农业雇员等。
3.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略) 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植保收获等相应服务 (略) 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 (略) 会化服务人员。
4.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从事农业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产业链较长,多种产业融合但以农业农村为基础的农业企业经营者。
( * )遴选培育对象。重点培育生产经营型和创业创新型新型职业农民,适当兼顾培育其他类型新型职业农民。结合当地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需求调研,分产业、分类型遴选好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坚决杜绝“凑人头”“被培训”等现象。在此基础上,建立培育对象个人档案,录 (略) 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在开展培训和认定时,必须从数据库中提取信息组班并上报。
* 、资金补助
( * )补助标准。 * 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 * 万元,根据 (略) 不同的补助标准。其补助标准为:培育生产经营型和创业创新型新型职业农民 * 人,按人均 * (略) 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 * 天(含实训实习时间);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 * 人,按人均 * (略) 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
( * )开支范围。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补助资金主 (略) 门及培训机构( (略)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政策扶持等培育全过程的开支。具体可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典型宣传等相关支出,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场租费、购买保险、购买各类教材和印制资料费、证书费、教学耗材费、培训工具(操作样本)费、教师课酬、劳务费及信息化手段等相关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培育对象个人,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 (略) 所、弥补预算资金缺口等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无关的支出。
( * )支出内容
1.工作经费9. * 万元。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典型宣传、选送学员等相关支出,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场租费、购买保险、印制资料费、证书费、教学耗材费、培训工具(操作样本)费、劳务费及信息化手段等相关支出。
2.教育培训费 * . * 万元。教育培训支出,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场租费、购买保险、购买各类教材和印制资料费、教学耗材费、培训工具(操作样本)费、教师课酬、劳务费及信息化手段等相关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培育对象个人,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 (略) 所、弥补预算资金缺口等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无关的支出。
3.跟踪服务费用9. * 万元。用于跟踪服务工作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场租费、购买保险、购买各类教材和印制资料费、教学耗材费、培训工具(操作样本)费、教师课酬、劳务费及信息化手段等相关支出。
4.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证书审核费用9. * 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审核、认定工作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材料费、宣传费及信息化手段等相关支出。
* 、工作重点
( * )精准培育对象。围绕乡村 (略) 和现代农业发展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规划和培育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县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及其他农业从业者,登录中国农 (略) (www.ngx.net.cn)“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分行业分类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即围绕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围绕农业企业和农 (略) 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围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 (略) 会化服务,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
( * )确定培育机构。培育工 (略) 牵头具体实施,按照相关条件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 (略) 遴选,确定培训 (略) ( (略) ),进行备案管理, (略) 会公开。统筹利用好农广校、 (略) 、 (略) 校、 (略) 所、农技推广机构、农 (略) 、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农 (略) 、农业龙 (略) 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 (略) (略) 所,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 * )科学组织培训。抓好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 * 是建立完善培育师资库。组织和动员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略) 所、技术推广单位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等推荐专家、教师和乡土人才等加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拓宽培育师资库,提升师资水平。 * 是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分类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通用教材原则上 (略) 统 * 开发的教材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修课程教材优先 (略) 发布的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 是丰富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 (略) 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 * 是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 * 是强化实践教学。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坚持按需施教,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走出去,开展跨区域交流。
( * )创新培育方式。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农民培训。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 (略) “ * 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研讨交流和生产实践。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 * 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提高培训灵活性和适用性。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就近就地学习、教学观摩、实习实践 (略) 所。注重实践技能操作, (略) 、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 * )强化信息应用。持续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落地对接、推广应用和拓展开发。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育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保等为职业农民量身打造 * 批精品课程,开设便捷易学在线课程。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和“ (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略) 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
( * )规范认定管理。做好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和 (略) 主的认定工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1.评审认定。按照初、中、高 * 个级别,由县人民政府开展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名单, (略) 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 (略) 具体组织实施。
2.动态管理。建立新 (略) * 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定期复核,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对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已经年满2周年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符合更高条件要求的,可以直接认定为高 * 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 (略) 门备案;不符合新型职业农民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作废。
3.档案管理。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登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并录入基本情况、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信息,加强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的管理。
根据近年实施过程中认定管理出现的问题,对认定 (略) 修订和完善。
新型职业农民的评审认定要充分考虑培育对象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及其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职业道德等,对于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破坏耕地、不诚信经营等问题之 * 者,不予认定。
( * )做好跟踪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跨市、跨县(市、区)考察交流学习,组织参加产销对接、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 (略) 、联合会、产业联盟等组织,实现抱团发展。大力推广新型职业农民以班级组建QQ群、微信群,加强交流实现互助互补。组织农技推广、 (略) 校和培训机构、 (略) 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生产需求,结合农时季节和生产环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对接创业扶持项目,指导发展产业和经营致富。
( * )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抓住实施乡村 (略) 战略历史契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的创设力度,积极引导对接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争取专项扶持政策,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贷款难、生产辅助设施用地难等问题,增强其综合实力与自主发展能力。探索争取让新型 (略) 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 (略) 会保障待遇。
* 、工作要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 * 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央和自治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要站在党和国家“ * 农” (略) 的高度来把握和谋划这项工作,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略) 署贯彻好、落实好。
( *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履行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牵头作用,并协调好水产畜牧兽医、水果、核桃、烟叶、农经、林业、 (略) 门参与,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地方乡村 (略) 战略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考核体系。 (略) 门间的沟通协调,争取发改、财政、人社、扶贫、教育、共青团、 (略) 门支持, (略) 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 (略) 。
( * )强化主体地位。 (略) 《 (略) 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 * 〕7号)和 * 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 (略) 门要发挥好农广校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撑作用,明确和支持农广校做好培育需求调研、对象库建立、学员选派等基础性工作,参与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管理、效果考核评价等关键性工作,负责受理审核、建档立册、证书发放、信息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对接农技推广机构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农广校作为主体和基础力量,要发挥好专门机构和主渠道基础支撑和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任务制定教学计划, (略) * ,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能。
( * )规范资金使用。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把制度建在前面,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 (略) 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 * )狠抓项目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略) ,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日常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 (略) 、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实时监管。邀请审计 (略) 门全程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验收和监察,形成监管合力,保证实施效果。
( * )强化绩效考评。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第 * 方评价为形式,以信息化为手段,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按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对新型职业农民 (略) 全面绩效考核,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 (略) 、培训班组织和 (略) 线上考核。
( * )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农业厅举办的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班,提高业务骨干和师资能力水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 (略) 负责对当地培训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实施、管理能力,打造 * 支高素质的管理 (略) * 。
( * )抓好信息报送。建立准确、完备的参训人员电子档案,及时将相关信息录 (略) 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 (略) 要及时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 * 年 * 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 (略) 。
( * )加大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我县的探索与实践,形成 * 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 (略) 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宣传相关政策,激发群众参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 * )时间节点要求。 *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务必在 * 年 * 月底前完成,1 (略) 绩效考评评价工作, * 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材料。
附件:1. (略) *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任务统计表
2.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略) *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 (略) 任务统计表
示 (略) | 资金 (万元) | 总数 (人) | 1.生产经营型(人) | 2.专业技能型(人) | 3.专业服务型(人) | 4.创业创新型(人) | 其中:分行业培育人数(人)及类型 | 其中:参训妇女总人数(人) | 其中:参训贫困户人数(人) | 备注 |
(略) | * | * | * | * | * | 生产经营型:畜牧养殖 * 人 专业技能型: 专业服务型:农机服务人员 * 人 | * | * |
备注:总人数=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创业创新型
附件2
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 级指标 | * 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考核得分 |
* 、工作落实( * 分) | 1.工作方案 | 8 | 在县级农业发展资金方案中,能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地表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不规范、存在问题的扣分,每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方案 |
|
2. (略) 署 | * | 召 (略) 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要求,满分4分;县级有明确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得3分;县分类分级开展培训得3分。 | 会议通知、材料、文件、台账等 |
| |
3.制度体系建设 | * |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专门文件或规划(含往年出台的)得1.5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本县乡村 (略) 战略规划或其他规划得0.5分;县级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 * 位 * 体的制度体系得2分;县级建立“ * 主多元”教育培训体系得2分;建立各类资源有序参与培育机制得2分;明确认定工作要求得2分;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认定人员入库得2分,否则按比例扣分,扣满2分为止。 | 文件、材料、数据库 |
| |
4.工作创新 | * | 在培育机制模式、信息化建设、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每项得2分,得满为止。 | 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等 |
| |
5.基础工作 | * | 合理遴选培训机构,得2分;分层、分 (略) 、 (略) 、 (略) 等基地,得2分;规范教材选用程序, (略) 省规划教材,得2分; (略) * 建设,积极开展师资登记入库,得2分;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得2分,未及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 数据库、台账、文件、资料、报送时间 |
| |
* 、工作效果( * 分) | 6.信息查询 | * |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 (略) 及学员评价情况,每可查 * 项得2分,最高得 * 分。 | 数据库 |
|
7.满意度评价 | * |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在 * %以上得 * 分,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 * %以上得 * 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少 * %,扣2分。 | 数据库 |
| |
8.宣传工作 | * | 在中央主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导1篇(条)得5分、简讯类1篇(条)得1分,在省报头版头条刊发或省级新闻联播播出综合性报导1篇(条)得2分、简讯类1篇(条)得0.5分。 (略) (略) 简报刊载1篇得0.5分,在中国农 (略) 站等发布综合性报导2篇得0.5分,得满 * 分为止。 | 文件、截图、出版物等证明材料等 |
|
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标”考核时,将依据本表考核结果确定。
*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补贴发放情况: *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补贴发放表(公示)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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