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清江镇方江屿村前面塘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 (略) 清江镇方江屿村前面塘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略) 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乐水函〔2022〕140号),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位于清江镇方江屿村,海塘建成多年,砼路面、防浪墙及堤身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沉降、变形及漏水等问题,为保障堤身安全,满足当地现状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略) 清江镇方江屿村前面塘维修工程。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拆建防浪墙4m、水闸维修一处、堤身灌浆55m、维修堤顶路面总长400m。
四、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本工程等别为Ⅴ等。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设计
(一)工程总体布置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二)主要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身灌浆:对K0+055~K0+110段堤身进行填充灌浆。
2、堤顶路面维修:原路基夯实后进行矿渣回填,路面结构为12cm厚碎石装平层+18cm厚C25砼路面。
3、其他:下沉防浪墙拆除重建;水闸启闭机房表面凿毛抹面,更换启闭机。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七、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68.44万元,按《202 (略) 第一批小、微型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乐发改〔2022〕49号)文件标准补助。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