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年新增*吨水稳和*件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蒙城县宏畅建筑材料厂年新增*吨水稳和*件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蒙城县双涧镇魏圩村后 (略) 西;
建设单位:蒙城县宏畅建筑材料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蒙城县双涧镇魏圩村后 (略) 西,利用现有生产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配料机、搅拌机、水泥筒仓等设备建设水稳生产线和水泥制品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吨水稳和*件水泥预制品的生产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水稳上料口采取密闭空间收集,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搅拌机集中除尘器处理,尾气汇至1根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水稳粉料存储筒仓呼吸粉尘分别经各自筒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水泥贮存粉尘汇至1根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水泥预制件水泥仓和粉煤灰仓经各自仓顶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口(DA005)排放;水泥预制件搅拌机密闭,上料和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搅拌粉尘,由引风机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三)噪声: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回收在利用;金属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水稳生产;预制品生产废物由工作人员将其集中收集,回用破碎再利用,依托现有1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涂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脱模剂桶)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可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 (略) 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