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绥中海盛 (略) 清算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在辽 (略) 对位于“辽宁省东戴河新区“合生天戴河”项目东侧, (略) 以南、毗邻山海同湾空地一处(不含沙滩)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辽宁省东戴河新区“合生天戴河”项目东侧, (略) 以南、毗邻山海同湾空地一处(不含沙滩)租赁经营权,租期为不定期租赁。租金的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
该标的每月租金起拍价为*(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若竞买人需了解以上标的土地面积,须自行实地踏勘。
二、关于本场竞拍的特别说明
1、因土地归属于绥中海盛 (略) ,该公司 (略) 强制清算程序中,故本次拍卖采取不定期租赁方式,若因清算程序需要,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因本次拍卖标的土地毗邻海滩,故买受人(竞买人)不得在该土地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进行绿化性种植;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硬化土地等改变土地现状、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等)任何改变土地现状的一切行为及用途。
3、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和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关联税金及一切费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租土地租赁权,须向拍卖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须与拍卖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即终止履约保证金无利息退还。买受人其他权利义务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3日内支付首月租金,后续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5日前支付至委托方账户,逾期未支付的,按违约处理。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买受人需要维护土地原公用设施,不得损坏公用设施。买受人如需使用租赁土地上的水、电等设施应当自行联系主管部门解决,买受人因生产和管理需要建设管理用房、场地及相关基础设施,事先应征得拍卖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并协商决定基建方案及位置。
7、租赁期间,买受人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下进行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在租赁经营期限内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因委托方清算(含破产程序)程序需要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或因其他情形终止合同的,买受人应对所租赁土地地面附作物进行清理,土地清理完毕经双方认可,由拍卖委托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不计利息。
本场拍卖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方已在拍卖文件中对标的已知现状和瑕疵进行告知,声明不对土地实际使用面积、原承包人因清场或投资补偿可能导致的延期移交风险等已知或未知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须实地踏勘,对未尽事宜详细咨询了解。未实地看样、未对不明事项或可预见性风险咨询了解依然参与竞拍的,视为自愿放弃踏勘知情权,且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完全认可无异议,其瑕疵亦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款。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1、展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起至 26日15时止。
2、展示地点:辽宁省东戴河新区“合生天戴河”项目东侧, (略) 以南、毗邻山海同湾空地。
四、竞买资格及报名登记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5时止。
2、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旅游行业可报名竞买。
3、报名流程:请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6月27日15时之前,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转账至拍卖行账户(收款人:辽 (略) ;账号:*438开户行:葫 (略) 城区支行)。
五、咨询地点
地址:辽 (略) 龙 (略) 25号中核北方大厦13楼;
电话:0429—*,*,*。
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请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对未知情况及时咨询了解。
辽 (略)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