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秀屿区机关文印中心对外公开招租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秀屿区;
2.2招租内容、规模: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 1 号楼一层西侧,建筑面积70㎡,房屋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具体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2.3租赁期限:*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4年05月1 (略) (略) 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 (略) (略) 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 (略) 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略) (略) 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秀屿区;
电 话: *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
地 址: (略) 城厢区霞林街 (略) 572弄1号9梯214室 ;
电 话: 0594-*
联系人: 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