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对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一标段)。
(二)招标编号:*-2022-1138-南方-ZB02。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建设地点:南华县内。
工程内容:1)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世界级野生菌保育基地、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冷库仓库及商务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旅游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4个子项目组成。其中规划对200万亩封山育菌基地提质增效,新建3500亩核心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野生菌采摘体验康养基地,新建野生菌博物馆、 (略) 场及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食用菌种植基地、200亩珍稀野生菌驯化基地、特色食用菌栽培生产线、食用菌保鲜生产线、食用菌深加工生产线。规划新建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用房共计*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新建冷库76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新建野生菌交易及展示中心11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新建县城旅客中心4814平方米,五街松茸之乡游客服务中心2600平方米,提升改造咪依噜风情谷旅游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新建野生菌产业园文化展演中心6370平方米,野生菌产业园生态美食文化城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实施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引水,野生菌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周边污水截污,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垃圾中转站,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小镇基础设施及智慧交通建设。
2)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华拓展区建设项目。规划新建标准化厂房12万平方米、仓库1万平方米,新建冷库5万平方米,新建特色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13184平方米,新建其他用房1.6万平方米,以及生态停车场、围墙、大门、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配套基础工程。
3)南华县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69亩,总建筑面积*.23平米。规划新建电商分拨中心8000平方米,电商产品展示区9000平方米,智能物流信息服务中心9000平方米,大宗物资仓储区22434.23平方米,农资化肥仓储区15000平方米,高原特色农副产品仓储区日用百货仓储区13000平方米,农机具仓储区9000平方米,产品检测区6000平方米,产品包装区13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区8000平方米,汽车销售配送13000平方米,冷链仓储区15000平方米,调度指挥中心5000平方米,物流装卸区2300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420平方米,新能源充电站80个,停车位320个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拟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冷库建设、新建电子交易和综合服务中心、野生菌产业园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基基础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部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施工内容:包含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平整,桩基础施工(测量定位、桩机进出场、移动、安拆、定位、钻孔成孔等),钢筋(笼、铁件)制安,混凝土浇筑,地基基础处理及基坑支护,材料运输、堆放等完成基础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为准。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投标人须出具近一年内的现金流量证明。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工程业绩;
4.投标人须是 (略) 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8.信誉要求:良好
9.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四)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五)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 (略) 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六)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018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一标段)标书费(可简写)。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 。
(3)标书费的退还:标书费不予退还;
(七)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6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6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邓兴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