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意竞买者在竞买 (略) 工业园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新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及产业规划,因项目无法落地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需进行现场踏勘的,请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入厂踏勘,入厂后应遵守安全规范,不得擅自触碰、移动、操作厂区内现有设备等资产,因此造成财产毁损、泄露或引发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伤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告、拍卖标的清单及评估报告对标的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提供竞买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调查、查看;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移交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风险自负。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买受人必须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3.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或因标的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不负责标的物的清洁、拆卸、搬运。因清洁、拆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土地上建有部分无证建筑,无证建筑的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移交的现状为准,相关证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无证房产涉及的无法办证、违建拆除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5.本次拍卖中,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法律文书、标的清单、评估报告、拍卖会资料等相关文件, (略) 查阅,或自行到相关部门查阅、核实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资料。竞买人报名成功后,需联系我司做好登记并领取《拍卖会资料》,未向我司登记或领取《拍卖会资料》的,视为已知各项条款约定,相关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会资料》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标的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方可办理移交,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款、按成交价3%支付拍卖佣金、税金、房产土地过户涉及的税、费等费用)以及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依照拍卖法规补足差额和原成交的拍卖佣金。
8.竞买人未竞买成功的,我公司将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竞买人竞买成功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办理完所有资产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不计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拍卖公告
受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5月26日10:00在中拍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的形式对 (略) 破产清算后的资产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略) 城北工业园循环路南侧工业用地3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66950.80㎡,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樟国用(2015)第1999号、樟国用(2010)第3555号、樟国用(2010)第4176号,土地使用性质均为出让;
2、办公楼、科研楼、仓库、车间、门卫等房屋建筑物共计53项,总建筑面积约28539.46㎡,其中已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35项,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18项;
3、地面硬化、围墙、污水处理池、车间钢棚、车间水池等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99项;
4、樟树、罗汉松、棕榈树等苗木共计10项。
二、重大事项
1、本次拍卖采取整体的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拍卖标的中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证所需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无法办证、违建拆除等风险;有产权证的房产、土地,过户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方可办理移交,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意向竞买人在竞买 (略) 工业园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新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及产业规划,因项目无法落地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要求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须提前注册中拍平台竞拍账号点击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报名成功后携带有效证件及交款凭证前往我司办理竞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可咨询、踏勘、报名,报名至2023年5月26日12时止,相关报名事项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万女士*。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新余渝水支行
账 号:3600 1950 1100 5919 9999
展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17时止
展示地点: (略) (略) 张家山工业园区 (略)
(略)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