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 (略) 遂溪分公司年产500吨含腐殖酸水溶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遂环建函[2024]39号 | 2024-12-24 | (略) 遂溪分公司 | (略) 遂溪县遂 (略) 95号(原遂溪县新桥糖厂机修车间)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 (略) 30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9-(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