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紫光中路、龙展路道路建设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市紫光中路、龙展路道路建设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潜发改审批【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 (略) 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略) 。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 (略) 运营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是潜 (略) 会发展的需要,是推进 (略) 市发展战略的要求,是全面 (略) 市建设水平和提高招商引资吸引力的需要,是 (略) 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可以加快 (略) 市工业园区建设的速度,调整区域的产业结构,推进当地资源的招商引资开发步伐,这必将引起当地流动人口及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为适应实施《 (略) 市总体规划( *** )》的新形势,更好地指导整合园区资源、促进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 (略) 的作用,建设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85220 平方米(约127.8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紫光路、 (略) 路路基工程(次干路Ⅱ级标准):清表,渠道清淤,护砌, (略) 理,土方;2、紫光路、 (略) 路路面工程(次干路Ⅱ级标准):机动车道,绿化、设施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给排水、照明等内容,计划总投资约为6180万元。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EPC
工程总承包), (略) 文件;
2.4 工程地点: (略) (略) 。
2.5 建设周期:150 日历天(其中:1、紫光路“ (略) ” (略) 、桥梁工程工期要求在 * 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2、 (略) 人交地时间起15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7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具体如下:
(1)正式施工设计图完成,图审通过, (略) 后支付工程款的10%(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及勘察设计费);
(2)工程按月进度付款,主体施工完成前,支付工程总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的90%;
(4)工程款的10%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期满1年后支付)。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 (略) 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等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必 (略) 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单独投标须满足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投资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额在200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B. 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略) 网上报名,投标者必须登 * (www.qjggzy.cn),注册成为 (略) 市公 (略) 会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 * 到 (略) 市公 (略) 网站(投标人请按照 (略) 企业注册,投标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以设计单位名义办理企业注册。录入企业各项信息后,到 (略) 市公 (略) 办理CA认证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上午8:30至 * 日下午17:00期间,登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qjggzy.cn) (略) 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在开标时缴纳,不予缴纳的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的开标大厅( (略) 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市章华中路5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分公司
地 址: (略) 市章华南路28号
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 ***
2016年11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