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农地“小田并大田”质量提升改造项目(EPC)(ESSJ-(略)TL-(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略)TL-(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 (略) 农地“小田并大田”质量提升改造项目(EPC) (略) 发 (略) 以2409-(略)-04-01-(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施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施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龙凤镇、崔坝镇、屯堡乡、新塘乡、红土乡等5个乡镇共计59个村。 建设规模:对(略).18亩耕地进行“小田并大田”提质改造。建设内容:实施田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智慧农业工程等,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全 (略) 域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 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 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略).00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略).00元(按照建安工程费+勘察设计费+预备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设计资质:以下两项具备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略) 政行业专业(略)级资质及以上;(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指在2019年12月至今)须至少有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设计总承包、EPC、F+EPC)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施工方、设计方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安全员、质量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⑤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人员,并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最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略) 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 (略) 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承诺函)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 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 (略) 理处 (略) 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承诺函)。 3.1.7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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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