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8月20日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2日-8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四川 (略) 绿色园区CCUS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绿色园区CCUS循环经济项目 | 四川 (略)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 眉市环建函[2024]75号 | 2024年8月19日 |
2 | 关于 (略) 年产1.*吨新型环保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年产1.*吨新型环保表面活性剂项目 | (略)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 眉市环建函[2024]76号 | 2024年8月19日 |
3 | 关于洪雅县余坪镇 (略) 兴鸿农业养鸡场第三期鸡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兴鸿农业养鸡场第三期鸡房扩建项目 | 洪雅县余坪镇 (略) | 洪雅县余坪镇白马村 | 眉市环建函[2024]77号 | 2024年8月20日 |
4 | (略) 恒信 (略) 天府大道眉山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天府大道眉山 (略) 工程项目 | (略) 恒信 (略) | 东坡区境内 | 眉市环建函[2024]78号 |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