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建设预制装配式构件及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略) (略) 建设预制装配式构件及商品混凝土项目 | (略) 丰南区东田庄乡冀东油 (略) 内 | (略) (略) | 唐山 (略) | 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购置混凝土生产线2条,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 | 1、废气。项目设置两条生产线,1#生产线与2#生产线相同,每条生产线水泥筒仓、矿粉筒仓、粉煤灰筒仓分别经4套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料斗均设置三面围挡,顶部设集气罩,上料侧设软帘,集气罩设置感应阀门,同时设置感应喷雾装置,下部计量斗封闭;各粉状物料计量斗全封闭,设置回气管,计量后直接落入搅拌机中;计量装置及搅拌机全部置于封闭搅拌楼内,搅拌楼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各计量斗和骨料中间仓均设有收尘管道;搅拌机组设置集气管道;以上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运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同时满足《 (略) 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要求,颗粒物≤10mg/m3。物料输送皮带机彩钢封闭,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原料库全封闭设置感应门,骨料装卸、上料、输送工序,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禁止露天转运、堆存物料,原料堆存区设电伴热雾化喷淋装置,设置洗车平台,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颗粒物≤0.5mg/m3,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限值要求水泥行业厂界无组织0.15mg/m3。 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3.5.12-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