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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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广核伊吾绿电制氢项目 | 伊吾县 | 中广核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工程内容为:1.电解制氢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电解制氢厂房;2.升压站新建2台240MVA变压器;3.储运工程主要为氢气储存、氢气运输等;4.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给脱盐水系统、空压制氮系统、循环水站、化学品库(含危废间)、综合及机修仓库、升压站及储能站等;5.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工程等;6.环境风险设施包括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以及初期雨水池。本项目设置66套1000Nm3/h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16套4000Nm3/h气液分离配1套2000Nm3/h气液分离,16套4000Nm3/h纯化系统配1套2000Nm3/h纯化系统。本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约占总投资的0.69%。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采取设置围挡、封闭运输、洒水抑尘等措施,同时对土方做到即挖即填,多余土方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内长期存放的土堆、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 (略) 覆盖。采取以上措施,减小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 (略) 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生产废水主要为打桩废水、车辆冲洗水、商混罐车冲洗水等,将其中含泥沙污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机械设备冲洗水,单独设清洗地点,经隔 (略) 理后循环利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 (略) 理 (略) 理,处理后进入零排系统回用至站内各系统;生产废水主要为除盐水装置的浓水排水、循环水站排水、冲洗废水、漏损及未预见排水,均匀水质后除盐水装置的浓水排水、循环水站排水进入回用水零排放系统,冲洗废水、漏损及未预见排水经站 (略) 理 (略) 理,处理后进入零排系统回用至站内各系统。回用水标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略))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略))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地 (略) 平整。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无法回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施工人员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氧剂、废分子筛、过滤残渣、废滤芯、废磷酸铁锂电池、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电解液、废包装袋、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 (略) 理站污泥、杂盐等。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氧剂、废分子筛、废滤芯、废磷酸铁锂电池、过滤残渣 (略) 理站污泥,其中废脱氧剂、废分子筛、废滤芯、废磷酸铁锂电池 (略) 内暂存,由厂 (略) 置;过滤残渣、生活垃圾、 (略) 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 (略) 环 (略) 置。按照《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82号)相关要求制定一般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电解液、废包装袋、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要求规范化建设。回用水零排放系统杂盐需进行鉴定,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鉴定后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 (略) 置。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1.在氢气缓存罐及生产设备、管线泄漏源周边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要求设置能检测氢气、氧气等物质的可燃、助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探测器;2.生产装置、控制室、变配电站、 (略) 域应按照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略))的要求;3.使用先进工艺,良好的管道、设备和污水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 (略) 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4. (略) 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 (略) 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划分为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和非污 (略) ;5.厂区内设1座有效容积7500m3的事故池;6.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回用;应利用围堤收容,然后包括用沙土、砾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 (略) 理后废弃。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强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 (略) 的车辆,设置标识牌,规范运输车辆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 (六)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升压站首选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 (略) 布置;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 |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景峡风电场新增危废种类项目 | (略) |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 新疆中新 (略) | 本项 (略) (略) 中节能景峡北风电场内,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景峡风场已经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本次项目拟投资(略)元在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略) 用于贮存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景峡风场风力发电机组运营维护过程中产 (略) 板,不进行危险废物的 (略) 置, (略) 置均委托新疆海 (略) 进行。本项目总投资约(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00%。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采用合格燃油、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等措施,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容器清洗,无生产废水产生。管理人员为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原有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排放。 (三)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无固废产生。运营期固体废物为作为危险废物收 (略) 板。危险废物防静电袋并扎口暂存于新设立的危险 (略) 内。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仅在危废暂存间内建设 (略) ,不增加产生噪声设备,原危废暂存间噪声源强不发生变化,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也不发生变化。项目 (略) 后的噪声 (略)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有足够的消防、防毒防护设施等应急设施和物资。配备应急队(略),能够立即响应,立即汇报立 (略) 置等。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建设、防渗、管理等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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