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0年)》等文件要求,为进 (略) 生态创建工作,力争创成国家级生态文 (略) ,我市编制了《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通过省环委会办公室组织技术审查。于2024年4月15日,该《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批复。
现进行公示。
市人民政府关于《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批复.pdf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