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包
包组名称:医用制氧机
预算金额:人民币8,*
最高限价:人民币8,*
采购需求:
品目 | 产品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所属 行业 |
1 | 医用 制氧机 | 1.制氧原理:膜分离或分子筛PSA技术。 2.产氧量:单机产量≥30 m3/h(浓度≥90%)。 3.扩展能力:需具备医用氧(≥99.5%)的提纯扩展能力。 | 5套 | 制造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包
包组名称: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1,*
最高限价:人民币1,*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所属 行业 | |
1 | 加温毯子 | 1.体温传感器温度设定范围:制冷30.0℃~40.0℃, 制热30.0℃~37.0℃ 2.在控制范围内,温度指示与接触表面温度误差不超过±0.7℃ | 1套 | 制造业 |
2 | 脑电双频指数BIS | 1.BIS指数:范围100~0(从完全清醒~无脑电信号) 2.信号质量指数(SQI):范围0~100,实时监测记录信号质量。 3.肌电信号:肌电70~110HZ,实时监测。 | 1套 | 制造业 |
3 | PICCO模块 | 1.连续心输出量PiCCO, 每搏量SV 2.全心舒张末期容积GEDV,胸腔内血容量ITBV 3.每搏量变异SVV, 脉压变异PPV | 1套 | 制造业 |
4 | 近红外组织血氧无损监测仪 | 1.适用人群:成人、儿童、婴儿、新生儿。 2.监测部位数量:≥10个,包含脑部、面部、手臂、肩部、腹部、腿、足等部位。 | 1套 | 制造业 |
5 | 中央监护仪 | 一、中央站技术要求:(1套) 1. (略) 床旁监护仪,患者遥测设备,除颤设备,或者上述设 (略) 。 2.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启动/停止NIBP测量。 二、监护仪技术要求:(7台) 1.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 2.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支持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 | 1套 | 制造业 |
6 | 医用降温毯 | 1.可一机双毯也可水毯、水帽同时使用。 2.体温探头具有腋温和肛温检测功能。 | 2套 | 制造业 |
7 | 无创呼吸机 | 1.持续气道正压CPAP:≥4-25 cmH2O 2.吸气正压IPAP:≥4-40 cmH2O 3.潮气量:≥50ml—2000ml 4.呼吸频率:≥1-60次/min | 1套 | 制造业 |
8 | 转运呼吸机 | 1.潮气量:≥20ml—2000ml 2.吸气压力:≥1—60 cmH2O 3.呼气末正压:≥0—50 cmH2O 4.吸入氧浓度:≥21—100% | 1套 | 制造业 |
9 | 紫外线消毒灯 | 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 2.主要杀菌因子:紫外线 | 1套 | 制造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包
包组名称:H (略) 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供应商 (略) (略) H (略) 升级改造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一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03包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包:制造商投标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002包: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 (略) 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辽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联系方式:金聪(*)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法正 (略) (略)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聪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