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王高路(南马厂大道-开源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关于王高路(南马厂大道-开源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 (略)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淮开发〔2022〕11号)等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要,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王高路(南马厂大道-开源路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水渡口大道南侧、新竹路北侧,呈东西走向,起于南马厂大道、止于开源路。
三、项目代码:2302-*-89-01-*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道路全长约510米,红线宽24米,占地面积约19亩,断面组成为:3m(人行道)+1.5m(侧分带)+15米(行车道)+1.5m(侧分带)+3m(人行道)。 (略) 次干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雨污水管道、路灯、标志标线标牌、绿化景观、综合管沟积水点气讯杆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原淮管(发改)审发〔2021〕101号文件作废。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