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枝江 (略)
项目概况:枝江 (略) 拟投资*.*元,在枝江姚家港化工园实施“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1×600t/d机械炉排炉+1×12MW汽轮机+1×15MW发电机组,配套6.4MPa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及相关公辅设施、环保设施。日均处理生活垃圾600t/d(包括30t/d市政污泥,20t/d一般工业固废,10t/d农林废弃物),年发电量*kWh/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为:http://**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按下述给出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为:http://**
点击公众 (略) 络链接后,在网页上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 (略) 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空白表格,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枝江 (略)
联系人:叶工 电话:*邮箱:*@*q.com
地址: (略) 迎宾大 (略) 管理执法局6楼603
七、相关说明事项
(1)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